各市州委宣传部、记协,省记协各专业分会,各有关新闻单位:
根据《湖南新闻奖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经省委宣传部领导同意,2019年度湖南新闻奖评选定于2020年4月开展。为做好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数额
1.报纸消息、评论、通讯与深度报道(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合并到通讯与深度报道项目)类作品报送数额:湖南日报社62件,潇湘晨报社15件,省记协专业报分会50件,长沙市记协15件,其他市州记协各10件。各单位所报作品中,评论不少于10%,通讯与深度报道不超过40%。
2.广播电视消息、评论、新闻专题(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合并到新闻专题)类作品报送数额:湖南广播电视台65件,湖南教育电视台8件,长沙市记协18件,其他市州记协各15件。各单位所报作品中,评论不少于10%,广播作品不少于30%。
3.新闻摄影、新闻漫画、报纸新闻版面、报纸副刊类作品分别委托省记协摄影分会、新闻美术版面分会、副刊分会组织专项初评并择优报送。其中,新闻摄影作品24件,新闻漫画作品10件(不接受制图作品参评),报纸新闻版面作品12件,报纸副刊作品12件。各项目所报作品中市州作品不少于40%。
4.广播电视新闻访谈、新闻现场直播、新闻节目编排类作品委托省广电社会组织联合会组织专项初评并择优报送,报送数额各8件,其中市州作品各不少于3件。
5.新闻网站和移动新媒体消息、评论,网络新闻专题(网络新闻访谈合并到新闻专题)、页(界)面设计(包括新闻网站首页、新闻频道首页、新闻专题首页、移动端发布的新闻作品界面)类作品委托省委网信办宣传评论和社会工作处与省记协网络分会组织专项初评并择优报送。其中消息10件,评论10件,网络新闻专题15件,页(界)面设计10件。各项目所报作品中市州作品不少于30%。
6.报纸、广播、电视、新闻网站、新媒体专栏类作品分别委托省记协副刊分会、省广电社会组织联合会、省委网信办宣传评论和社会工作处与省记协网络分会组织专项初评并择优报送,报送数额各8件,其中市州作品各不少于3件。
7.媒体融合奖项(短视频现场新闻、短视频专题报道、移动直播、创意互动、融合创新)作品报送数额:湖南日报社、湖南广播电视台、红网新媒体集团各15件,新湘评论杂志社新媒体中心2件,潇湘晨报社5件,湖南教育电视台5件,省记协专业报分会5件,长沙市记协15件,其他市州记协各10件。
8.新闻论文报送数额:湖南日报社、湖南广播电视台各5篇,红网新媒体集团、潇湘晨报社、湖南教育电视台、省记协专业报分会各2篇,省记协高校报分会3篇,14个市州记协各2篇。
9.以上报送数额包括各类作品中参评国际传播奖项的作品。另外,各报送单位如有符合“评选标准”的国际传播奖项作品,可加报不超过2件。
10.央媒优秀作品报送数额:人民日报社湖南分社、新华社湖南分社各5件,其他央媒驻湘机构委托省记协中央媒体驻湘记者站分会择优报送40件。
11.为防止出现漏报优秀新闻作品的情况,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自荐或他荐方式报送符合《评选办法》规定的新闻作品参加评选,推荐数量均不得超过1件。
二、报送材料
(一) 湖南新闻奖报送作品目录(见附件1)。
(二)诚信参评承诺书(见附件2)。
(三)报送程序和公示情况说明(范文)(见附件3)。
(四)参评作品推荐表。非参评媒体融合奖项的,填写《湖南新闻奖组织报送参评作品推荐表》(见附件4),属自荐(他荐)的,填写《湖南新闻奖自荐(他荐)参评作品推荐表》(附件5)。参评媒体融合奖项的,填写《湖南新闻奖媒体融合奖项参评作品推荐表》(见附件6),属自荐(他荐)的,填写《湖南新闻奖媒体融合奖项自荐(他荐)参评作品推荐表》(见附件7)。推荐表后附参评作品长期有效的二维码打印件。
(五)参评人员身份证明。作者(主创人员)记者证复印件或其他符合参评要求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参评新闻论文的高校新闻院系教师和新闻研究人员提供符合参评要求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新闻论文如为合作作品,第一作者须符合参评人员身份要求。
(六)作品材料
(1)报纸消息、评论、通讯与深度报道类作品:a.刊登参评作品的完整版面样报(提供作品所在版面,注意转版);b.参评作品剪报清晰复印件。其中,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参评作品须填报《湖南新闻奖系列(连续、组合)报道作品完整目录》(见附件8),提供三篇代表作样报及剪报复印件。
(2)广播电视消息、评论、新闻专题类作品:a.音视频播出内容的完整文字打印件。其中,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参评作品须填报《湖南新闻奖系列(连续、组合)报道作品完整目录》(见附件8),提供三篇代表作文字打印件;b.作品播出版本的音视频文件。其中,广播电视评论、新闻专题(含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原作有片头、片尾的,须完整复制包含有片头、片尾的音视频作品;广播电视系列(连续、组合)报道每件代表作各制作一个音视频文件,并在文件名中注明代表作标题及顺序。
(3)新闻论文:a.论文刊发页复印件;b.同期刊物的全部目录页和图书版权页复印件;c.论文打印件。
(4)媒体融合奖项作品(短视频现场新闻、短视频专题报道、移动直播、创意互动、融合创新):a.刊发界面全屏截图打印件。b.音视频播出内容的完整文字打印件。c. 音视频播出内容复制件。
(5)广播电视新闻访谈、新闻现场直播、新闻节目编排、新闻专栏;报纸新闻版面、副刊、新闻专栏;新闻摄影、新闻漫画;网络新闻专题、页(界)面设计;新闻网站、新媒体专栏;新闻网站和移动新媒体消息、评论类参评作品须提交的“推荐表”和“作品材料”内容及要求,由相关的初评单位结合参评作品特点,参照本通知要求和中国新闻奖初评单位要求,另行确定。
参评国际传播奖项的,按照上述相关项目要求提供材料。参评央媒优秀作品奖的,参照上述相关项目要求提供材料。
三、报送材料制作要求
报送材料由纸质材料和保存音视频内容(含图片)的U盘组成,由报送单位统一组织填写、报送(自荐〈他荐〉的,按要求自行报送)。(1)报送材料中第(一)至第(三)项,报送1套,同时将《湖南新闻奖报送作品目录》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jx2689051@126.com。(2)第(四)—第(六)项,每件作品报送一式12套。(3)保存音视频内容(含图片)的U盘须用信封包装,信封上注明“报送单位+刊播单位+作品标题”、U盘内文件名称注明“刊播单位+作品标题”,每件作品报送1个。报送材料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各报送单位如同一项目有2件(含2件)以上参评作品,须在《湖南新闻奖报送作品目录》中按初评得票从多到少排序。报送的纸质材料、音视频(含图片)均须按本通知要求排序。
2.文字类作品复制件要求清晰、完整,采用A4纸复印,个别整版刊登的作品可用A3纸复印。所有打印件均使用A4纸。推荐表后附的参评作品长期有效的二维码打印件应清晰。
3.音频作品复制为音质效果好的WAV或MP3格式文件,视频作品复制为高清晰的AVI或MP4格式文件。作品内容完整;音质、画面清晰;播放流畅,能够前进和后退。含有的片头、片尾、广告等内容,不得剪切。
4.作品复制件及其相关信息,必须与刊播作品一致,不得造假、加工重制等。
5.报送程序和公示情况说明,内容要列明相关推荐、报送初评组织情况和公示时间、地点(单位、网址)及公示情况等,并加盖单位公章(部门章无效)。
6.自荐(他荐)参评作品须附本单位或本地区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无获奖证书,须附相关情况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作品须出具公示情况的说明,要列明参评材料公示时间、地点及公示情况,并签署自荐(他荐)人姓名,单位自荐(他荐)的,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参评材料报送
省记协各专业分会和省广电社会组织联合会参评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30日;其他单位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27日。请各单位在截止日期前将材料快递或专送至省记协评奖办公室(省记协秘书处),并在外包装上注明“××单位湖南新闻奖材料”字样,自荐(他荐)材料请在外包装上注明“××单位湖南新闻奖材料(自荐)”字样。逾期未报送的,不予受理;报送材料的填报、数量、内容、顺序等均须符合本《通知》要求,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工作的,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参评材料均不退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劲松,13808418232;曹文辉,15084913766,传真:0731-82689052;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1号省委大院2办公楼312室。
来源:省委宣传部
作者:省委宣传部
编辑:胡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