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新区新闻网8月3日讯(通讯员 王俐 瞿玉成)“恭喜大哥!手气真好,第一把就中奖了,再抽一轮吧!”今年1月4日,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某建设工地外,黄某某热情地招呼工人宋先生参与其开设的街头抽奖活动。第一把即抽中现金奖励的宋先生觉得自己手气不错,便再试了几轮。这几次,幸运之神不再眷顾,他一连输了上千元,直到钱包空空。黄某某嘿嘿一笑,便收摊走人了,宋先生越想越不对劲。
原来,这不是一个普通的抽奖箱,而是一个设计好的“诈骗箱”。
2022年12月31日至今年1月5日期间,黄某某伙同杨某某、王某某、陈某某、彭某等人在菜市场、工地门口等地摆摊,将抽奖箱和手表、制须刀及平板电脑等“奖品”放在桌上。布置得比较诱人后,黄某某即以免费送数据线的噱头吆喝吸引路过的老人和工人过来抽奖。
黄某某告诉被害人,抽中预设号码的人可获取现金奖励,抽到唯一固定号码人则需以规定的价格购买其低价进购的物品。其中,平板电脑每台 220 元、剃须刀每只 30元、手表每只 24 元、打火机每只10元等。头一两回,哪怕没有抽中中奖号码,黄某某都会告诉抽奖人“中奖了”,并当场支付或微信转账。眼看着钱到手,抽奖人一般不会去核实自己实际抽中的数字,并撤下心理防线,在摊主的暗箱操作和话术控制下,一步步落入骗局。
黄某某一伙内部按角色分工。一般由黄某某本人坐庄,杨某某负责供车辆与摆摊,王某某、陈某某、彭谋及张某则负责一边当“氛围组”一边望风。5天时间内,黄某某一伙在长沙市岳麓区、芙蓉区、雨花区等地作案6次,共骗得6名被害人共计7600 元。
“这个骗局其实没有什么高明的手法,之所以能接连骗到钱,吃住的就是被害人想要回本的‘赌徒心理’。黄某某等人设置了一些规则,继续抽需要加钱,比如上花了把200元获得抽奖机会,下一把需要付400元;另外,黄某某等人声称如果被害人抽到了现金,就会把奖金和之前抽奖支付的钱以及剃须刀之类的礼物都给他。”承办检察官介绍。
近日,岳麓区检察院以黄某某等人涉嫌诈骗,向法院提起公诉,量刑建议被完全采纳。最终,黄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王某某、陈某某、彭某某被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杨某某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检察官普法】
检察官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天上没有掉下的馅饼,“薅羊毛”要谨慎。遇到所谓的街头抽奖,请不要轻易尝试,很有可能是诈骗。如遭遇诈骗,请保留证据同时向司法机关寻求帮助。
来源:湘江新闻网
作者:王俐 瞿玉成
编辑:吴戍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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