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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隐患守安全 防患于“未燃”

来源:湘江新闻网 作者:王小军 编辑:吴戍疆 2023-11-01 15: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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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新闻网11月1日讯(通讯员 王小军)近日,湖南湘江新区行政执法局坪塘中队接到群众举报称,白泉村临湘潭界有居民非法储存燃气钢瓶,具体位置不详。中队执法队员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并联合村燃气安全网格专干对辖区重点居民区进行了挨家挨户检查,最终在该村杉木冲组发现了“黑窝点”。在居民家中执法人员对非法储存的液化气钢瓶进行了盘点,共发现液化气钢瓶47个,其中13公斤实瓶26个,空瓶19个,50公斤空瓶一个,5公斤实瓶1个,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该居民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随后,执法队员立即将相关情况进行上报,行政执法局联合坪塘街道迅速组织执法队伍30人前往现场,并固定相关证据,依法暂扣了现场液化气钢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下一步,将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并联合公安部门对当事人涉及的违规问题,进行依法打击和查处。

在当天,湖南湘江新区行政执法局还接市民举报,东方红街道某企业员工食堂涉嫌将工业丙烷作为做饭燃料使用。接到举报后,街道相关负责人立即组织东方红行政执法中队、城管公安大队、城管办、应急管理办对该企业进行突击检查,行政执法局燃安办打击组和燃气管理专家一同参与此次行动。

通过现场查看,发现厂区内食堂厨房使用的两支燃气瓶,由株洲市某公司提供,两支燃气钢瓶陈旧并且超期未检,该燃气瓶与厨房内的煤气灶连接使用的是一根老化皮管。面对突击检查企业未能提供燃气来源及合格证明材料。经专家现场确认,钢瓶内装的气体是工业用燃气丙烷。执法人员随即向该企业下发《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与《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该企业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将进行立案查处,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为鼓励群众积极举报瓶装液化石油气违法违规行为等安全隐患,依据《湘江新区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举报事实相符的予以奖励。有奖举报热线:12350 、12345、8881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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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小军

编辑:吴戍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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