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新闻网6月4日讯(通讯员 贺艺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
近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诚信企业“白名单”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公布首批诚信企业“白名单”。
湘江新区政法工作部部长,岳麓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潘旺明,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波,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彭刚,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左钢出席并答记者问。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常务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常研主持。
《实施细则》立足司法实践,紧扣中央、省委、市委以及新区党工委(岳麓区委)关于聚焦企业关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要求,旨在通过建立健全诚信企业“白名单”制度,进一步形成正向信用激励,切实将企业优质信用资源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既让守信企业享受更多信用红利,增强守信企业获得感,又以法治力量助力党委政府招商引资,吸引更多优质企业落户。
《实施细则》共十二条,对“白名单”企业的申请条件、资料提交、准入退出、日常管理、考核评价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申请纳入“白名单”的企业,应是在湘江新区(岳麓区、高新区)注册、经营、纳税、信用良好、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且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固定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的涉诉企业。从依法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对于“白名单”企业,法院将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保全措施,避免因此加重企业经营负担,努力将司法行为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对深入落实诚信企业“白名单”制度及新区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潘旺明在发布会上强调,要在诚信建设上同向发力,不断扩大“诚信白名单”的适用范围,全面推进新区诚信体系建设;要在联动协作上深层发力,强化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激励弘扬诚信行为,大力开展诚实守信法治宣传;要在便民惠企上全面发力,及时纠正和惩戒企业失信行为,持续完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双向互动。
据介绍,首批确定的“白名单”企业共有19家,涉及银行、电力、建筑等多个领域,具体包括:湖南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红太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长沙麓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麓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威胜集团有限公司、巴斯夫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日业电气有限公司、湖南华诚生物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岳麓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永鑫建设有限公司、西格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东方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来源:湘江新闻网
作者:贺艺蕾
编辑:吴戍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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