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新闻网7月2日讯(湘江融媒记者 胡谦)为了退休后领取养老金,找第三方中介虚构劳动关系,代办代(补)缴社保;冒用他人档案材料或伪造人事档案材料参保,退休骗取养老金;伪造死亡证明、虚构死亡时间,骗取养老金及丧葬费……你知道吗?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事业的生命线,更是老百姓的“养老钱”“保命钱”。为了加强《湖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条例》等社保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近年来,湖南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社保中心采取灵活多样、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力度,形成共同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比如,我们的街道(镇)、社区(村)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活动时,会开设展台进行社保基金政策宣传。”新区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中心还将通过制作专题动漫视频、海报长图等方式,利用视频号、微信号、电子屏等媒介载体,全力营造社保法规政策宣传的浓厚氛围,以宣传助力维护社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来源:湘江新闻网
作者:胡谦
编辑:吴戍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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